政和五礼新仪 二百二十卷

两淮马裕家藏本
宋议礼局官知枢密院郑居中等奉敕撰。徽宗御制序文。题政和新元三月一日。盖政和改元之年。钱曾读书敏求记。误以新元爲心元。遂以爲不知何解。谬也。前列局官随时酌议科条。及逐事御笔指挥。次列御制冠礼。盖当时颁此十卷爲格式。故以冠诸篇。次爲目录六卷。次爲序例二十四卷。礼之纲也。次爲吉礼一百一十一卷。次爲宾礼二十一卷。次爲军礼八卷。次爲嘉礼四十二卷。升婚仪于冠仪前。徽宗所定也。次爲凶礼十四卷。惟官民之制特详焉。是书颇爲朱子所不取。自中兴礼书旣出。遂格不行。故流传绝少。今本第七十四卷。第八十八卷至九十卷。第一百八卷至一百十二卷。第一百二十八卷至一百三十七卷。第二百卷。皆有录无书。第七十五卷。九十一卷。九十二卷。亦佚其半。然北宋一代典章。如开宝礼。太常因革礼。礼阁新仪。今俱不传。中兴礼书。散见永乐大典中。亦无完本。惟是书仅存。亦论掌故者所宜参考矣。

政和五礼新仪 二百二十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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