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礼约 十七卷

安徽巡抚採进本
明许兆金撰。兆金字丙仲。馀姚人。天啓中贡生。官弋阳县知县。是书乃坊刻讲章。于名物制度。绝无考证。其注王制有曰。三命元。再命絺。考周礼孤四命。絺冕。非再命也。如此者比比而是。亦太疎舛矣。

说礼约 十七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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