洲课条例 一卷

两淮盐政採进本
明王侹撰。侹始末未详。其作此书时。则官南京工部营缮司员外郞也明代自鎭江至九江。沿江洲课。皆隶南工部。后以其有影射吞占之弊。复设官以董之。明史食货志。未详其法。盖以其併入地粮内也。是编乃嘉靖中。侹爲督理时所辑。首载敕谕。及课银数目取用条例。次载准奏事例八条。部司酌议事宜九条。可以考见一时之制。千顷堂书目。载芦政条例一卷。不著撰人。注曰嘉靖已酉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惠安庄朝宾序刊。此书有朝宾序。与黄虞稷所载合。殆卽一书而异名。盖洲课卽芦政也。

洲课条例 一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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